金報訊 (通訊員 亦茗 孫巍棟 記者 華微珍)80多歲老人免費乘坐公交車,司機急剎車導致老人摔倒受傷。這樣的傷害,老人能向公交公司索賠嗎?昨天,慈溪法院審理了一起糾紛案。
  案子還要追溯到去年春天。去年5月15日上午,慈溪80多歲的李老太用老年證免費坐上了3路公交車。這趟公交是公交公司王師傅駕駛的,公交車行駛至慈溪烏山站附近時,因為前方車輛急剎,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,王師傅跟著踩了一腳急剎車。車上其他人有驚無險,但座位上的李老太卻因此摔倒受了傷。隨後,李老太被送往附近醫院救治,並住院10天。
  李老太出院後在家休養,因為行動不便,子女們也盡心照料。
  今年,李老太經過休養身體健朗後,向慈溪公交公司提出索賠。李老太認為,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,這起事故給她造成了包括醫療費、護理費、殘疾賠償金等在內的經濟損失共計30萬元,這個經濟損失應由公交公司予以賠償。公交公司則認為,李老太免費坐車,並不符合消費者的身份。
  昨天,這場糾紛交由慈溪法院審理。法院認為,雖然李老太免費乘坐公交車,但作為經營者的公交公司在提供服務時理應保障乘客人身、財產安全,該義務並不因李老太是免費乘車而免除。最終,法院判決公交公司賠償李老太醫療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等共計2.5萬元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b10fbtzx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